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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鱼: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任建标)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年03月22日
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任建标) 本人作为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完成换届,本人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 现将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任建标,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博士。 1998 年 9 月至 2002 年 9 月,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助理教授。 2002 年 9 月至今,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2019 年 3 月至 2024 年 12 月 17 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6 月至今,兼职上海洛桑酒店管 理学院院长。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内,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 10 次,本人均出席了相关会议, 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2024 年度,本人分别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 10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并根据自身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 见。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2、股东大会 2024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包括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 股东大会 1 次)。本人均出席了相关股东大会,并在事前认真审阅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和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相关制度和各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细则的规定,积极履行独立董事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促进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部控制。 四、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度业绩快报》《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通过披露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公司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实际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按照相关规则要求分别经公司董事会和/或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前述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度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质,在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独立、客观、公正地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有效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相关事项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确认 2023 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确认 2023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且前述非独立董事薪酬相关议案已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担任的公司经营管理职务及岗位职能领取薪酬。 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2024 年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且前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的审议流程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五)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2024 年 9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 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系公司根据业务现状并结合现有条件所作出的 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 2024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与丰益国际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其他关联方(除丰益国际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外)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客观需要,符合公司利益。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前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选举公司董事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同意 Kuok Khoon Hong(郭孔丰)、Pua Seck Guan(潘锡 源)、穆彦魁、牛余新、LokeMunYee(陆玟妤)和 TongShaoMing(唐绍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钱爱民、韩一军和 TeoKimYong(张金荣)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前述人员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其他重点关注事项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 署<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议案》,2024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之补充协议四>的议案》。公司对《避免同业竞争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进行修订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拓展,提高销售业务效率,对公司经营发展、股东利益最大化发挥积极作用。 (八)特别职权行使情况 1、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 况; 2、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情况; 4、除对公司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审议的股权激 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外,未有其他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情况; 5、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五、现场工作情况 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7 日履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和方式,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深入探讨公司经营发展中的机遇与挑战,及时提示风险,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时本人也在任职期间前往公司青岛、兖州等工厂进行调研,在履职期间内合计现场办公 15 日。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情况、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运作,提升法人治理水平以及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披露信息工作。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不断积极学习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深对深圳证券交易新修订的各类监管规则认识,增强自身的专业判断和履职能力,对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能力,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 年度,本人勤勉尽责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客观、公正、独立地参考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感谢公司在本人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给予的配合和支持。衷心祝愿公司在新一届董事会的领导下,开拓创新、再创佳绩,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社会、股东和员工。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任建标)》之签署页) 述职人: 任建标 2025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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