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
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层 01-12 室。截至 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 251人,首
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4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 50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 年,因公司与安永华明的合同期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及公允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服务需求,仍然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4 年审计机构。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4 年审计机构,相关年度审计费用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4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公
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安永华明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
对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同时对公司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安永华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安永华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安永华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于 2024年 3月 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 年 10 月 29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
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 年 2 月 19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
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进展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安永华明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进展的汇报。
(四)2025 年 3 月 17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
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结果等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安永华明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结果等事项的汇报。
(五)2025 年 3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