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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恒通: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年06月06日
证券代码:301428 证券简称:世纪恒通 公告编号:2024-038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31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自 2024 年 4 月 23 日《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7)披露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的前一交易日(2024 年 6 月 3 日)期 间,公司已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85,100 股,回购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总股本 98,666,667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185,100 股后的股本,即 98,481,567 股作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29,544,470.10 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10 股=29,544,470.10 元÷98,666,667 股×10 股≈2.994371 元(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含税)=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0.2994371 元/股。 现将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 98,666,667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2960.0000 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 2024 年 4 月 23 日《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7)披露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的前一交易日(2024 年 6 月 3 日)期 间,公司已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85,100 股,回购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总股本 98,666,667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185,100 股后的股本,即 98,481,567 股作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29,544,470.10 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 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 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98,666,667 股扣除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185,100 股后的股本,即 98,481,567 股作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6 月 13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大冲一路华润置地 E 座 咨询联系人:胡亚男 咨询电话:0851-86815065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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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 最热 最早
2024-06-05 21:27:42 来自 湖南
分红是扣自己帐户的钱醒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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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恒通 30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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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流通股东 数据日期:2024-09-30
  • 名次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 1北京君盛泰石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0.44%
  • 2深圳市熔岩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82%
  • 3石光6.54%
  • 4新余高新区银悦长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3.48%
  • 5深圳市熔岩稳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0%
  • 6达孜熔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平潭熔岩新浪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49%
  • 7新余高新区白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44%
  • 8邰钰晴2.28%
  • 9平潭熔岩新机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1%
  • 10贵阳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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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营业性演出;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住宿服务;生活美容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互联网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代驾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货物进出口;通讯设备销售;企业征信业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食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洗车服务;酒店管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个人商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家政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健身休闲活动;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停车场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服务;网络文化经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音像制品制作;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字技术服务;出版物互联网销售;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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