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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恒通: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年03月19日
证券代码:301428 证券简称:世纪恒通 公告编号:2025-011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3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取得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人民币 42.49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117.67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19%。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不低于人民币2,5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人民币 42.49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58.84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60%。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 益分派及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自 2024 年 12 月 4 日(2024 年前三季度权 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不高于人民币 42.09 元/股。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9.40 万股至 118.79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60%至 1.20%。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2024 年 7 月 3 日、2024 年 11 月 28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9)、《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截至 2025 年 3 月 18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回购金额已超过本 次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 年 5 月 28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2、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严格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3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已及时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回购股份进展公告。 3、截至 2025 年 3 月 18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968,31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814%,最高成交价 32.09 元/股,最低成交价 23.14 元/股,累计成交总金额人民币 25,885,851.24 元 (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数量、比例、使用资金总额及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超过本次回购方案 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回购股份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公司合计持股 5%以上的机构股东深圳市熔岩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熔岩创新”)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熔岩稳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熔岩稳健”)、达孜熔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平潭熔岩新浪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熔岩新浪潮”)、深圳市熔岩新机遇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熔岩新机遇”)、深圳市熔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熔岩新时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熔岩新时代”)、深圳市东方熔岩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方熔岩”)计划在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熔岩创新(及其一致行动人熔岩稳健、熔岩新浪潮、熔岩新机遇、熔岩 新时代、东方熔岩)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5 日期间,通过集中 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916,532 股,占公司当时最新披露的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 1.96%,前述减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 1%及部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公司合计持股 5%以上的机构股东熔岩创新(及其一致行动人熔岩稳健、熔岩新浪潮、东方熔岩)计划在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836,729 股(即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 1.88%)。熔岩创新(及其一致行动人熔岩稳健、熔岩新浪潮、东方熔岩)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至 2025 年 3 月 13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累 计减持公司股份 570,000 股,占公司最新披露的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 0.58%,前述减持股份计划在继续实施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经核查,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提议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预计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968,317 股,占公司总股本(未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的 0.9814%。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性质 比例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7,470,000 37.98 38,438,317 38.96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1,196,667 62.02 60,228,350 61.04 三、总股本 98,666,667 100.00 98,666,667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质押等相关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三年内成功实施前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能全部用于前述用途,则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依法予以注销。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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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9 23:59:26 来自 美国
回购完毕,不用压股价了。放心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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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倍穿阳 回复 恶庄太多怎么办 : 你不看看初始公告什么时候发的?一年前,那时候什么价。
2025-03-20 00:14:39 来自 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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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庄太多怎么办 : 你要不要看看回购价格?
2025-03-20 00:02:23 来自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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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9 23:06:18 来自 陕西
已阅,明天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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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9 18:43:58 来自 山西
完了,开始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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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恒通 30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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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流通股东 数据日期:2024-09-30
  • 名次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 1北京君盛泰石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0.44%
  • 2深圳市熔岩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82%
  • 3石光6.54%
  • 4新余高新区银悦长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3.48%
  • 5深圳市熔岩稳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0%
  • 6达孜熔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平潭熔岩新浪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49%
  • 7新余高新区白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44%
  • 8邰钰晴2.28%
  • 9平潭熔岩新机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1%
  • 10贵阳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75%
世纪恒通核心题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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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详细>>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营业性演出;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住宿服务;生活美容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互联网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代驾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货物进出口;通讯设备销售;企业征信业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食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洗车服务;酒店管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个人商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家政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健身休闲活动;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停车场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服务;网络文化经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音像制品制作;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字技术服务;出版物互联网销售;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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