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最近访问数据:
更多
东方财富网 > 数据中心 > 公告大全 > 世纪恒通 > 世纪恒通-公告正文
世纪恒通: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9日
当前第1 上一页 下一页 2
证券代码:301428 证券简称:世纪恒通 公告编号:2024-062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议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以现场表决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 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并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http://www.jjckb.cn)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5)。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杨兴海先生的《关于提 请增加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为提高会议决策效率,杨兴海先生提请将《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作为临时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兴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4,5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00%。临时提 案的提案人身份符合有关规定,且临时提案于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议案外,《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2024-055)中列明的其他事项无变化。现将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4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8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4 年 11 月 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11 月 4 日(星 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1 月 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大冲一路华润置地大厦 E 座公司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1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00 《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 1.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 2.00 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同时,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7 日 9:00 至 17:00;采取信函或 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4 年 11 月 7 日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2、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大冲一路华润置地大厦 E 座公司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与前述登记文件送交公司,以便登记确认。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亚男(证券事务代表)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大冲一路华润置地大厦 E 座公司会议室 联系电话:0755-26998161 传真:0851-86815065 邮箱:sjhtzqb@sjht.com 邮政编码:518000 5、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时间,与会人员的食宿和交通费用需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 附件: 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1428”;投票简称:“恒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8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公司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股) 出席会议人姓名/名称 是否委托代理人参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件 邮编 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盖章)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如无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
郑重声明: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网友评论
还可输入
清除
提交评论
郑重声明: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 《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全部评论
最新 最热 最早
加载更多
查看全部评论
世纪恒通 301428
- ---
  • 市盈率-
  • 总市值-
  • 流通值-
世纪恒通资金流向
更多>>
当日资金流向
历史资金流向
世纪恒通特色数据
更多>>
世纪恒通财务数据
更多>>
世纪恒通股东研究
更多>>
十大流通股东 数据日期:2024-09-30
  • 名次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 1北京君盛泰石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0.44%
  • 2深圳市熔岩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82%
  • 3石光6.54%
  • 4新余高新区银悦长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3.48%
  • 5深圳市熔岩稳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0%
  • 6达孜熔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平潭熔岩新浪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49%
  • 7新余高新区白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44%
  • 8邰钰晴2.28%
  • 9平潭熔岩新机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1%
  • 10贵阳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75%
世纪恒通核心题材
更多>>
所属板块 详细>>
经营范围 详细>>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营业性演出;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住宿服务;生活美容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互联网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代驾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货物进出口;通讯设备销售;企业征信业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食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洗车服务;酒店管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个人商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家政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健身休闲活动;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停车场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服务;网络文化经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音像制品制作;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字技术服务;出版物互联网销售;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

题材要点 详细>>
  • .信息技术服务商
  •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 .渠道优势
  • .技术平台优势

数据来源:东方财富Choice数据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网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东方财富网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