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达电路(301628)公告正文
强达电路:招商证券关于强达电路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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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3日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达电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强达电路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40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84.4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8.1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3,102.3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781.98 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320.41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4]10208 号)。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
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南通强达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00,000.00 48,000.00 36,320.41
96 万平方米多层板、HDI 板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2,000.00 12,000.00 9.000.00
合计 112,000.00 60,000.00 45,320.41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原因及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保本型产品,同时满足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及保本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2,5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产品具体类型、每次购买的产品的具体金额及期限、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将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届满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建设需要,实际投资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在可行的情况下提前归还,以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
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保本型产品,同时满足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及保本要求;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4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2,5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保本型产品,同时满足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及保本要求,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2024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保本型产品,同时满足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及保本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保本型产品,同时满足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及保本要求,该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吴茂林 刁雅菲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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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友268053ip93
2024-12-23 20:25:14
来自 浙江
起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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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友9Nm71V
:
朝地上飞吗
2024-12-23 21:03:26
来自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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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友3881xM3350
2024-12-23 18:38:33
来自 江苏
还不如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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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红柿
:
你见过一上市就回购的吗?
2024-12-23 19:42:43
来自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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