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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航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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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航新能”、“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4,123.7114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273 号)。 经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4,123.711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0.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适用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 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4]237 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 号),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 本次发行价格 11.80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3 年扣非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15.88 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23.24 倍,低于中证 指数有限公司 2025 年 3 月 19 日(T-3 日)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 盈率 19.26 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 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12.38 元/股(不含 12.38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12.38 元/股、申购数量等于 1,500 万股 且申购时间同为 2025 年 3 月 19 日 14:38:50:110 的配售对象中,按照深交所网下 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 5 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 70 个配售对象,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94,14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 9,304,400 万股的 1.0118%。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1.80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5年3月24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5年3月24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4、本次发行价格为11.80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 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 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 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 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64.9484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0%。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向其他外 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 略配售。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164.9484万股回 拨至网下发行。 5、本次发行价格11.80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12.8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4.2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4.2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5.88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11.80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 合理性。 (1)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 分类指引》(2023 年),发行人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截至 2025 年 3 月 19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 率为 19.26 倍。 (2)截至 2025 年 3 月 19 日(T-3 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T-3 日股 2023 年扣 2023 年扣 对应的静态市 对应的静态市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票收盘价 非前 EPS 非后 EPS 盈率-扣非前 盈率-扣非后 (元/股) (元/股) (元/股) (2023 年) (2023 年) 300274.SZ 阳光电源 69.58 4.5531 4.4451 15.28 15.65 300763.SZ 锦浪科技 52.96 1.9516 1.9684 27.14 26.91 688390.SH 固德威 45.94 3.5126 3.3237 13.08 13.82 T-3 日股 2023 年扣 2023 年扣 对应的静态市 对应的静态市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票收盘价 非前 EPS 非后 EPS 盈率-扣非前 盈率-扣非后 (元/股) (元/股) (元/股) (2023 年) (2023 年) 300827.SZ 上能电气 32.14 0.7951 0.7669 40.42 41.91 688717.SH 艾罗能源 55.66 6.6539 6.5018 8.37 8.56 605117.SH 德业股份 93.67 2.7755 2.8723 33.75 32.61 平均值 23.01 23.24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5 年 3 月 19 日(T-3 日)。 注 1:2023 年扣非前/后 EPS 计算口径: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T-3 日总股本。 注 2: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发行价格11.8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5.88倍,低于可比上市公司2023年 扣非后平均静态市盈率23.24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5年3月19日(T-3日) 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19.26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 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 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定价合理性说明如下: 与行业内其他公司相比,首航新能在以下方面存在一定优势: 1)全球化业务布局优势 在光伏发电成本下降和全球清洁能源快速发展等有利因素的推动下,全球光 伏市场也呈快速增长趋势。公司始终坚持全球化战略布局,在欧洲、亚太、南美、 中东及非洲等多个地区积累了众多优质客户资源,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占比较 高。全球化的业务布局有效提高了公司把握市场热点机会的能力,同时增强了公 司对于局部市场波动的抗风险能力,有助于公司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 2)技术研发优势 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高度重视技术研发的投入、研发人才的培养和研发团 队的建设,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技术迭代,已具备较强的技术实力和研发实力。 通过内部人才培养和外部人才引进相结合,公司已拥有一支数百人的专业研发团 队,并仍在不断扩充研发团队规模和人才储备。 公司自 2017 年起被持续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多项专利及自主研 发的核心技术。截至 2025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拥有 250 项专利,其 中 105 项发明专利,94 项实用新型专利,51 项外观设计专利。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共有技术研发人员 525 人,占员工总数的 27.88%。报告期内,公司合计研发投入为 74,887.10 万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为 6.51%。2021 年度,公司被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广东省光伏和储能逆变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此外,公司还与知名高校开展合作。2017 年,公司与华中科技大学共同建立了“储能变换与系统集成技术中心”,围绕储能、光伏及电动车应用技术领域开展科学研究及产学研合作。 3)产品稳定性优势 并网逆变器、储能逆变器需满足在光照资源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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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2 15:16:26 来自 山东
求求你让小弟弟中一签吧[好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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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航新能 30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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