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豪高新(600433)公告正文
冠豪高新:冠豪高新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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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年03月11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5-013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10股派送0.6元(含税)现金红利;
本次利润分配以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83,717,103.5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67,246,934.25元。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0.6元(含税)现金红利。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760,013,433股,预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5,600,805.98元(含税),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7.48%。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40,650,950.1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46,251,756.0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9.61%。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
235,611,592.84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341,212,398.8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85.73%。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利润分配事项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项目 2024年 2023年 2022年
现金分红总额(元) 105,600,805.98 0 462,056,794.5
回购注销总额(元) 235,611,592.84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83,717,103.52 -46,239,663.16 385,407,022.36
利润(元)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 867,246,934.25
配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567,657,600.48
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5000 否
万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235,611,592.84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174,294,820.91
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金 分 红 及 回 购 注 销 总 额 803,269,193.32
(元)
现金分红比例(%) 460.87%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第一款第(八)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金额为803,269,193.32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以及《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同时,此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1 日
郑重声明: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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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资金流向
历史资金流向
- 股东大会
于2025-04-02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 股本变动
2025年03月25日因回购原因发生股本变动 - 机构调研
2025年03月21日披露公司于2025年03月17日接待1家机构调研 - 公告
2025年03月15日发布《冠豪高新:冠豪高新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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