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4-018 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亨通光电”)第八届董
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已于 2024 年 3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的通
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2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12 名。会议由董事长崔巍先生主持,会议审议了关于《子公司江苏亨通高压海缆有限公司继续引入战略投资者》等三项议案,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江苏亨通高压海缆有限公司继续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子公司江苏亨通高压海缆有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同意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苏亨通高压海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高压”)引入战略投资者。战略投资者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开制造业基金”)
按照 175 亿元的投前估值,以现金人民币 10 亿元向亨通高压增资,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完成交割。增资完成后国开制造业基金持有亨通高压 5.41%的股权。
为更好地推动海洋能源板块的全球化产业布局,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全球领先的海洋能源互联解决方案服务商的目标,公司拟为亨通高压继续引入四家战略投资者,包括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信投资”)、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资产”)、海南中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中瀛”)、常熟经开国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熟经开国发基金”)。建信投资、中银资产、海南中瀛、常熟经开国发基金拟以亨通高压人民币 175 亿元的投前估值(国开制造业基金投后 185 亿
元的投前估值)分别向亨通高压投资人民币 4.5 亿元、4 亿元、1 亿元、0.8 亿元;
总计 10.3 亿元。本次增资与之前国开制造业基金进行的增资系同一轮增资。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作为亨通高压控股股东,仍然拥有对亨通高压的实际控制权。本次增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目前,还有若干产业资本、专业投资机构有意参与亨通高压增资;因此自本次增资后,可能存在其他战略投资者拟以不低于本次投资的投后估值继续参与亨通高压的本轮后续融资(其与本次增资及之前国开制造业基金进行的增资系同一轮),根据意向机构的投资意向,公司海洋能源板块的本轮融资总额拟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
继续引入战略投资者是为了更好地推动海洋能源板块的全球化产业布局,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全球领先的海洋能源互联解决方案服务商的目标,有利于促进公司良性运营和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和长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 12 票,否决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子公司江苏亨通高压海缆有限公司继续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公告》(亨通光电:2024-016 号)。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章制度,考虑到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华海智汇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华海智汇”)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天津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保”)申请 1 亿美元授信额度,另一控股子公司华海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华海通信”)在该授信额度内向中国信保申请办理非融资性保函业务。华海智汇为华海通信提供总额 1亿美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前述保函业务项下的责任提供总额 1 亿美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满足控股子公
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约情形,风险可控。本次关于担保事项的或有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构成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损害。
表决结果:同意票 12 票,否决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向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亨通光电:2024-017 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拟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
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向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表决结果:同意票 12 票,否决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亨通光电:2024-020 号)。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