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财富网 > 数据中心 > 公告大全 > 杉杉股份 > 杉杉股份-公告正文
杉杉股份:杉杉股份关于股权激励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年06月25日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42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鉴于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指标未成就及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或退休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故对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股) 注销股份数量(股) 注销日期 4,381,555 4,381,555 2024-6-27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同意对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指标未成就及激励对象因离职或退休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所对应的合计 4,381,555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13.46 元/股或 13.46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 存款利息之和。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 整相关权益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发 放,根据《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13.26 元/股或 13.26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报刊媒体披露了《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25),通知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至前述公告的债权申报期间届满日,公司未接到债权人申报债权并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有权单方面对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指标未成就及激励对象因离职或退休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 374 人(其中 357 人系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业绩考核指标未成就,16 人系已离职,1 人系已退休),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4,381,555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8,202,410 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股份回购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5436653),并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 4,381,555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 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完成注销。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500,986,731 -4,381,555 496,605,176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757,236,492 - 1,757,236,492 股份合计 2,258,223,223 -4,381,555 2,253,841,668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 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其结论性意见如下: 1、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并进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上述已履行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2、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3、本次回购注销的债权人通知、注销日期等相关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4 日
郑重声明: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还可输入
清除
提交评论
郑重声明: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 《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2024-06-24 18:21:38 来自 上海
有担当的公司,支持!
置顶 删除 举报 评论 6
全部评论
最新 最热 最早
2024-06-25 07:18:31 来自 辽宁
别是下半年再增发就妥
置顶 删除 举报 评论 点赞
2024-06-24 22:46:50 来自 安徽
13.26买9.06的激励股,亏4元多,你买吗?中性
置顶 删除 举报 评论 点赞
2024-06-24 22:37:18 来自 浙江
可以
置顶 删除 举报 评论 1
2024-06-24 22:34:47 来自 上海
没事,不影响继续下跌
置顶 删除 举报 评论 1
2024-06-24 22:21:55 来自 上海
准备散户接盘,高位再坚持,骗我一次可以。
置顶 删除 举报 评论 点赞
加载更多
查看全部评论
杉杉股份 600884
- ---
  • 市盈率-
  • 总市值-
  • 流通值-
杉杉股份资金流向
更多>>
当日资金流向
历史资金流向
杉杉股份特色数据
更多>>
杉杉股份财务数据
更多>>
杉杉股份股东研究
更多>>
十大流通股东 数据日期:2024-09-30
  • 名次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 1杉杉集团有限公司32.83%
  • 2杉杉控股有限公司4.11%
  • 3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赢1号3.10%
  • 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2.01%
  • 5百联集团有限公司1.75%
  • 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16%
  • 7鄂尔多斯市东恒旺商贸有限公司0.40%
  • 8李智华0.28%
  • 8庄巍0.28%
  • 1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0.26%
杉杉股份核心题材
更多>>
所属板块 详细>>
经营范围 详细>>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光电子器件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服装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题材要点 详细>>
  • .锂电池负极材料和偏光片业务
  • .锂电池材料行业、偏光片行业
  • .锂电池材料——持续创新研发,全面构建产品技术壁垒
  • .锂电池材料——具备优质客户结构

数据来源:东方财富Choice数据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网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东方财富网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