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股份(600884)公告正文
杉杉股份:杉杉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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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年02月15日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16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暨权益变动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杉杉股份”)
控股股东杉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杉杉集团”)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换股,导致杉杉集团持股比例被动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025 年 2 月 14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杉杉集团的通知,经杉杉集团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至第四期)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杉杉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下称“H22 杉 EB1”)、“杉杉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下称“H22 杉 EB2”)、“杉杉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三期)”(下称“H22 杉 EB3”)及“杉杉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四期)”(下称“H22 杉 EB4”)的持有人合计换股
370,540,078 股,换股价格为 8.67 元/股,并于 2025 年 2 月 14 日完成过户,导
致公司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被动下降 16.44%,现将相关换股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暨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 名称 杉杉集团有限公司
人基本情况 注册地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日丽中路 777 号 26 层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2 月 14 日
权益变动明细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换股暨减少股份数 变动比例
量(股) (%)
可交换公司债券换 2025 年 2 月 14 日 128,514,447 5.70
股(H22 杉 EB1)
可交换公司债券换 2025 年 2 月 14 日 74,930,136 3.33
股(H22 杉 EB2)
可交换公司债券换 2025 年 2 月 14 日 103,549,225 4.60
股(H22 杉 EB3)
可交换公司债券换 2025 年 2 月 14 日 63,546,270 2.82
股(H22 杉 EB4)
合计 370,540,078 16.44
二、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换股暨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郑永刚 655,267 0.03 655,267 0.03
杉杉控股有限公司 72,212,189 3.20 72,212,189 3.20
杉杉集团 722,782,178 32.08 352,242,100 15.63
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 205,264,756 9.11 205,264,756 9.11
宁波市鄞州捷伦投资有限公司 29,580,000 1.31 29,580,000 1.31
合计 1,030,494,390 45.73 659,954,312 29.29
三、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杉杉集团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持有人换股导致杉杉集团
持股比例被动下降,不触及要约收购,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其相关承诺的情形。
杉杉集团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换股完成后,杉杉集团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公
司债券已累计换股 429,979,9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08%。本次换股完成后,
杉杉集团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内剩余杉杉股份无限售流通股数量合计为 0 股,债券信托担保专户内剩余杉杉股份无限售流通股数量合计为 64 股;杉杉集团以其持有的 108,000,000 股杉杉股份限售流通股及其下属子公司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 22,000,000 股杉杉股份限售流通股为本次债券设定质押担保。
本次权益变动后,杉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59,954,3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29%,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换股期内,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换股及具体换股数量、换股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控股股东杉杉集团将持续关注其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相关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5 日
郑重声明: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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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资金流向
历史资金流向
- 预约披露日
2024年年报预约2025年04月26日披露 - 公告
2025年03月22日发布《杉杉股份:杉杉股份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杉杉股份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 股权质押
截止2025年03月21日质押总比例24.46%,质押总股数5.51亿股,质押总笔数16笔 - 公告
2025年03月20日发布《杉杉股份:杉杉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 股权质押
截止2025年03月14日质押总比例24.46%,质押总股数5.51亿股,质押总笔数16笔
所属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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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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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光电子器件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服装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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