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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矿科技:北矿科技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6日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2024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 构,加强风险管理,提高管理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是指董事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 下,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部分职权授予董事长、总经理、经理层等相关机构和人员行使。 其中:经理层成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总工程师等《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授权原则: (一)审慎授权原则:授权应当优先考虑风险防范目标的要求,从严控制。 (二)授权范围限定原则:授权应当严格限定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不得超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 (三)适时调整原则:授权权限在授权有效期限内保持相对稳定,并根据内外部因素的变化情况和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适时调整。 (四)有效监控原则:董事会对授权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对授权权限执行的有效监控。 第四条 授权事项分为长期授权事项和临时授权事项。 长期授权事项是指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以及其他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针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常规性、重复发生的事项对董事长、总经理或经理层的授权事项。 临时授权事项由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通过董事会决议方式进行授予。 第五条 凡本制度未涉及的授权事项,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 授权范围和权限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行使的法定职权、需提请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等不可授 权,主要包括: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三)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四)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五)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七)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八)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九)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一)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二)决定因《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十三)董事会认为不应当或不适宜授权的事项; (十四)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只能由董事会行使职权的事项。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对董事长的授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及公司重要文件; (四)代表董事会与上级单位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与公司总经理签署《岗位聘任协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及《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对总经理和经理层的长期授权事项按照《公司章程》以 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执行,并授权总经理签批如下事项: (一)与董事会决议所明确内容相一致的投资、融资、担保、借款、股权划转、并购重组、资产处置、资本运作等业务工作中需办理的合同审签、资金划拨等。 (二)经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通过的银行授信额度内的授信工作的签批; (三)按照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签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各项费用。 第九条 公司发生非关联交易事项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公司董事会授权经 理层审议批准: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不超过 10,000 万元;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和交易标的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均不超过 5,000 万元;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不超过 500 万元; (四)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不超过 5,000 万元; (五)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不超过 500 万元; (六)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七)上述指标在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各项交易,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经累计计算后的超额部分不予授权。 上述非关联交易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但资产置换中涉及到的此类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仍包括在内); (二)委托理财; (三)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四)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五)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六)债权、债务重组; (七)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八)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九)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等)。 第十条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 层审议批准: (一)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不超过 30万元(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二)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0.5%; (三)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四)上述指标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经累计计算后的超额部分不予授权。累计计算的原则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包括: (一)第九条规定的交易事项; (二)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三)销售产品、商品; (四)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五)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六)在关联人财务公司存贷款; (七)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八)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第十一条 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含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对外提供财务 资助事项(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不含向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风险投资均应经董事会审议,达到相应标准的,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决定下列标准的募集资金使用: (一)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100 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5%的,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由经理层决定。 (二)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500 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5%的,上述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由经理层决定。 第十三条 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决定的其他事项: (一)资产处置。单项 500 万元以下的资产处置。 (二)资产核销。单笔 200 万元以下的资产盘亏、毁损及核销。 (三)固定资产购置。单笔 1000 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购置。 (四)对外捐赠。20 万元以下的对外捐赠,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 第三章 授权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经理层应按照有关规定行使获得的授权,对授权范围内事项, 应以经理办公会方式进行决策,不得以个人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作出决策。其中,对须经公司党委会前置研究讨论的事项,履行程序后由经理办公会进行决策;所决策事项如需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的,从其规定。涉及公司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听取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相关意见或建议。 第十五条 根据《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定,被授权人在授权范围内履 行职权时涉及信息披露事项的,应及时报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并协助做好该事项的披露工作。 第十六条 被授权人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或者超越授权范围。 第十七条 董事会可根据需要,对本制度规定的授权事项及权限进行调整。 第十八条 授权给经理层的事项按规定决策后,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 坚持董事会“授权不免责”原则,强化授权后的监督管理,定期 跟踪掌握授权事项的决策、执行情况,组织开展授权事项专题监督检查,对行权效果进行评估。建立健全经理层报告工作机制,每半年度向董事会报告授权行权情况。 第四章 被授权人责任 第二十条 被授权人有下列行为,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 任: (一)被授权人在其授权范围内做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 (二)被授权人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决策失误; (三)被授权人超越其授权范围做出决策。 第二十一条 授权事项的外部环境若发生重大变化,或基于监管要求,或偏 离决策预期效果时,被授权人有责任将该授权事项提交董事会再行决策。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 其授权机构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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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9:35:36 来自 广西
后面的拼购,收购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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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9:17:22 来自 广东
什么鬼,搞不懂,请教高人
置顶 删除 举报 评论 点赞
北矿科技 600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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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限售解禁日2025年09月09日预计有1468710股可流通上市
  • 限售解禁日2025年08月11日预计有7910148股可流通上市
  • 预约披露日2025年第一季度季报预约2025年04月26日披露
  • 预约披露日2024年年报预约2025年04月01日披露
  • 业绩快报2024年1-12月快报披露,营业总收入11.88亿元,归属净利润1.058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5591元
北矿科技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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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矿科技股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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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流通股东 数据日期:2024-09-30
  • 名次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 1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45.87%
  • 2钟依阳1.45%
  • 3柴长茂1.24%
  • 4李泽1.14%
  • 5钟永强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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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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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矿科技核心题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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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性材料、磁器件、稀土、合金材料、化工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电子陶瓷材料、电子器件、机械电子设备的生产、销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有色金属行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的开发;开发、委托加工、销售矿山设备、冶金设备、自动化仪器仪表、信息技术及软件产品;矿山、冶金、磁材、建材、化工、石油及环保行业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集成电路设计;进出口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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