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最近访问数据:
更多
东方财富网 > 数据中心 > 公告大全 > 中国石油 > 中国石油-公告正文
中国石油: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年09月28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刘晓蕾,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 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 12 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三)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3 次以上 通报批评的; (四)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包括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 3 家;本人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七、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为会计专业教授,是被认定的会计专业人士。 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 本人已经通过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本人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根据相关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 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郑重声明: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还可输入
清除
提交评论
郑重声明: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 《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全部评论
最新 最热 最早
2024-09-27 22:54:06 来自 安徽
祝贺刘教授,期待刘教授为石油中小股东发声。
置顶 删除 举报 评论 点赞
中国石油 601857
- ---
  • 市盈率-
  • 总市值-
  • 流通值-
中国石油资金流向
更多>>
当日资金流向
历史资金流向
中国石油特色数据
更多>>
  • 预约披露日2024年年报预约2025年03月31日披露
  • 股权质押截止2025年02月28日质押总比例0.05%,质押总股数7573.48万股,质押总笔数6笔
  • 股权质押截止2025年02月21日质押总比例0.05%,质押总股数7573.48万股,质押总笔数6笔
  • 股权质押截止2025年02月14日质押总比例0.04%,质押总股数6402.76万股,质押总笔数5笔
  • 股权质押截止2025年02月07日质押总比例0.04%,质押总股数6402.76万股,质押总笔数5笔
中国石油财务数据
更多>>
中国石油股东研究
更多>>
十大流通股东 数据日期:2024-09-30
  • 名次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 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82.46%
  • 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11.43%
  • 3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1.00%
  • 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0.64%
  • 5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0.56%
  • 6国新投资有限公司0.14%
  • 7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0.12%
  • 8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0.12%
  • 9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0.12%
  • 10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0.11%
中国石油核心题材
更多>>
所属板块 详细>>
经营范围 详细>>

许可经营项目:矿产资源勘查、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海洋石油开采、海洋天然气开采;地热资源开采、供暖服务、供冷服务;燃气经营;原油批发、原油仓储;成品油批发、成品油仓储、成品油零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仓储、危险化学品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水路普通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建设工程施工;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食品添加剂生产;烟草制品零售、电子烟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住宿服务;出版物零售;音像制品制作、音像制品复制;互联网信息服务。一般经营项目:选矿、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肥料生产、肥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化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化品);润滑油加工(不含危化品)、润滑油制造(不含危化品)、润滑油销售;陆上管道运输、海底管道运输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制造、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池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燃气汽车加气经营;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石墨烯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管道运输设备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零配件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农业机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报关业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代理;住宿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农副产品销售;出版物零售、音像制品出租;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服装服饰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销售代理;票务代理服务;电子过磅服务;广告制作、设计、代理、发布;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

题材要点 详细>>
  • .油气生产和销售商
  • .油气行业
  • .产业链优势
  • .技术创新优势
最新研报 详细>>

数据来源:东方财富Choice数据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网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东方财富网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