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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顶科技: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建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年03月21日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建新 报告期内,作为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勤勉尽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任期内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王建新,男,1970年生,本科学历,经济师、注册会计师。曾任深圳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经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总监;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合伙人;2006年12月至今,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24年9月24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履职期间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度应参加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大会 是否出席年度 董事会次数 数 数 次数 股东大会 4 4 0 0 1 否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3次董事会和5次股东大会,在本人任期内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大会。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报告期内所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不存在弃权或反对的情况,公司管理层能按照决议要求落实 相关工作。 (二)履职期间参加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2 2 0 提名委员会 1 1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1 0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共召开了9次审计委员会、2次提名委员会、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第五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作为相应委员会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以专门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为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履职期间,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 询或核查的情况;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未有提议召开 董事会的情况;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2024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作为第五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始终将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高效、合规开展作为重要职责。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方面,本人认真审查内部审计计划的科学性、审计程序的合理性以及执行结果的准确性,确保内部审计工作能够精准、全面地覆盖公司运营的各个关键环节。在外部审计团队合作方面,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内部控制、财务情况等事项进行深入探讨,关注重点审计事项和要点,对审计工作进行严格监督,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度履职期间,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中小股东在上证E互动、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等渠道提出的意见和诉求,并督促公司对相关问题予以及时回复,切实 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年度履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现场会议和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并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信息沟通,持续跟踪了解公司经营动态、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执行等情况。同时密切监测主流媒体及行业资讯平台涉及公司的舆情信息,结合专业判断及时提出管理改善建议。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履职需求,在资料调阅、部门对接等方面均给予充分支持,有效保障了履职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履职期间,本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的职权要求对公司以下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并发表相关的独立董事意见。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度履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张帆的关联方张林在公司领取2024年度薪酬的事项进行认真核查,本人认为张林的薪酬及津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符合公司同级别、同岗位人员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2024年度履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行为。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年度履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年度履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度履职期间,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 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履职期间,本人未涉及审议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六)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 2024年度履职期间,公司进行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换届程序合法规范;提名的第五届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均具备担任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所提名的人员均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提名、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年度履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4年度履职期间,本人认真审议了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事项,认为本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2、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2024年度履职期间,公司未实施新的或变更存续中的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3、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2024年度履职期间,本人未涉及审议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的事项。 2024年度履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独立、谨慎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继续本着独立、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的发展。 特此报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建新 2025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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