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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徽酒: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秀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年03月22日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郭秀华) 本人郭秀华作为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要求,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参与公司决策,详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诚信、勤勉、专业、忠实地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郭秀华,女,1977 年 11 月出生,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现 任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4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股东投资的单位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其他兼职单位与公司无任何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以现场方式亲自出席了公司董事会、以独立董事候选人身份列席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议案认真审阅,结合自身专业做出客 观、公正的判断,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积极作用。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应参加董 实际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郭秀华 3 3 0 0 否 1 本人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3 次,本人均以现场或通讯方式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 (二)相关决议及表决结果情况 本着勤勉务实、客观审慎和诚信负责的态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有关议案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均投出同意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会议决议事项合法有效。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就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事项,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促进公司内部审计业务质量提升,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交流,维护审计报告的客观、公正。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关注上证 e 互动等平台的投资者提问、参加业绩说明会,了解投资者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加强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之间的互动,广泛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建议。同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了解公司治理情况、经营状况等事项,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的行使法定表决权,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通过现场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阅读、仔细分析和研究会议材料,对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将要讨论的重大事项要求公司相关 部门提供详实的决策依据,认真听取管理层的汇报;同时还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与公司法务同事探讨《公司法》修订对公司的影响等,并对公司的良性、规范运作提出自己的合理建议。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将相关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及时向独立董事汇报,在每次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均能及时提供相关会议材料,并对独立董事提出的问题及时解答,为独立董事正常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在日常工作中,本人通过现场、电话、邮件、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相关人员保持联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证券法务部工作人员均积极配合,为本人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决议执行高效、准确,应披露事项按规定及时、准确、完整披露,本人对公司的下列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明确的独立判断,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重要作用。本人认为公司运作规范,不存在重大风险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阅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审阅了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 季度报告,公司定期报告的格式、内容和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和相关制度等重大方面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均不存在重大缺陷,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不存在重大偏差,能够充分有效地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和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开展。 (二)提名、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审阅了选举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认为相关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候选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审阅了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符合行业特点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在交流过程中,充分分享自身的专业意见与行业经验,为公司决策提供多元化的思路与参考依据,全力推动公司朝着规范化、高效化的方向稳健发展。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 年,本人将持续深化专业学习,严格遵循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的各项规定与要求,秉持认真、勤勉、忠诚的态度,切实履行职责。通过优化信息披露流程,提升董事会运作的透明度,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参与公司战略规划,助力公司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实现经营业绩稳步增长,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独立董事:郭秀华 2025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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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10:40:09 来自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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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徽酒 60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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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陇南乾惠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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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酒制品生产;食品生产;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专业设计服务;纸制品制造;平面设计;再生资源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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