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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鸿高科: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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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鸿高科”或“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长鸿高科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IPO”)和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定向增发”)募集资金相关情况 1、IPO 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67 号),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鸿高科”或“公司”)获准以公开方式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6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54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484,84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27,433,773.58 元后, 实 际 收 到 出 资 款 人 民 币 457,396,226.42 元 , 扣 除 其 他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1,925,122.23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45,471,104.19 元。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20】D-0030 号《验资报告》。 2、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8 号),长鸿高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582,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96 元,募集资金总 额 为 人 民 币 50,004,720.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 不 含 增 值 税 ) 人 民 币 8,259,983.0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1,744,736.98 元。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24]D-000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IPO 募集资金情况 2024 年 1-12 月,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 4,253.43 万元。截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7,824.86 万元(含 2020 年 10 月 9 日,使用募集资金 11,000.00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6,722.25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实有余额 8,158.3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期初募集资金净额 122,862,334.76 1、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增加项: (1)专户利息收入 1,255,787.90 (2)赎回上期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 - (3)赎回本期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 - (4)理财产品收益 - (5)其他 - 小 计 1,255,787.90 2、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减少项: (1)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 (2)支付专户手续费支出 766.00 (3)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 42,534,320.00 小 计 42,535,086.00 3、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 81,583,036.66 2、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情况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期初募集资金净额 - 1、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增加项: (1)本期收到募集资金净额 48,004,720.00 (2)专户利息收入 64,918.00 (3)赎回上期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 - (4)赎回本期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 - (5)理财产品收益 - (6)其他 - 小 计 48,069,638.00 2、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减少项: (1)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6,259,983.02 (2)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 (3)支付专户手续费支出 445.20 (4)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 41,744,736.98 小 计 48,005,165.20 3、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 64,472.8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等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IPO 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保荐机构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百丈支行、上海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西门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分行、宁波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分别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 务。上述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 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IPO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期末余额合计人民 币 81,583,036.66 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开户账号 余额(人民币元) 1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 332006293013000190262 45,364,869.37 限公司 北仑支行 2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丈 53020122000468287 171,981.96 限公司 支行 3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 上海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4050078801500000676 5,301,833.80 限公司 宁波西门支行 4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9202001040016622 175,344.61 限公司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5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 350678338722 138,810.73 限公司 分行 6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明 24010122001069972 - 限公司 支行 7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 中信银行宁波小港支行 8114701013500484822 30,430,196.19 限公司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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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陶春风2.18%
  • 4上海思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思勰投资-思协十号CTA精选私募投资基金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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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张君飞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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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食品生产;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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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苯乙烯类热塑性弹性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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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低能耗、柔性化生产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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