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财富网 > 数据中心 > 公告大全 > 广大特材 > 广大特材-公告正文
广大特材:广大特材2024年第三次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1日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天律意 2024 第 02924 号 致: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以及贵公司(下称“公司”)与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签订的《法律顾问合同》,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进行了见证,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和资料。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 1、《公司章程》; 2、公司 2024 年 11 月 22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4 年 11 月 22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公司 2024 年 11 月 22 日 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 5、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本次会议通知; 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并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第 163 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验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刊载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召开本 次股东大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07 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为 17,597,736 股,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为 11.9111%。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徐卫明主持。 经核查,会议通知的公告时间系会议召开时间的 15 日前。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与会议通知一致,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有: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上传的现场会议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情况,结合网络参会情况,经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统计,在网络投票期间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及现场表决的股东共 107 名。 现场参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代表的股东均为 2024 年 12 月 4 日下午 3: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股东 亲自出席的均出示了身份证明文件和持股凭证;股东代理人出席的除出示前述文件外,还出示了股东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身份证明。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由上海证券交易所身份验证机构验证其股东资格。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网络通讯方式列席了会议。 经验证,上述人员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参会资格合法有效。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其召集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1、经本所律师验证,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现场投票结束后,公司向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 2、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以记名投票方式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程序对议案进行表决。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网络投票结果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负责统计。 3、全部投票活动结束后,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合并统计了每项议案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向公司提供了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投票方式、计票统计方式符合《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非累计投票议案 1、《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系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的股东或者与参与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7,386,567 98.8000 143,234 0.8139 67,935 0.3861 2、《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系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的股东或者与参与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7,386,567 98.8000 143,234 0.8139 67,935 0.3861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系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的股东或者与参与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7,386,767 98.8011 143,234 0.8139 67,735 0.3850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不含董监高)的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7,386,567 98.8000 143,234 0.8139 67,935 0.3861 2、《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7,386,567 98.8000 143,234 0.8139 67,935 0.3861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17,386,767 98.8011 143,234 0.8139 67,735 0.3850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郑重声明: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网友评论
还可输入
清除
提交评论
郑重声明: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 《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全部评论
最新 最热 最早
加载更多
查看全部评论
广大特材 688186
- ---
  • 市盈率-
  • 总市值-
  • 流通值-
广大特材资金流向
更多>>
当日资金流向
历史资金流向
广大特材特色数据
更多>>
广大特材财务数据
更多>>
广大特材股东研究
更多>>
十大流通股东 数据日期:2024-12-31
  • 名次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 1张家港广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91%
  • 2徐卫明5.90%
  • 3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2.43%
  • 4张家港万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0%
  • 5孙立平1.63%
  • 6广东天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创1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50%
  • 7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1.41%
  • 8宁波十月吴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0%
  • 9潘智楠1.37%
  • 10石娟芬1.20%
广大特材核心题材
更多>>
所属板块 详细>>
经营范围 详细>>

特种材料的制造、加工、销售;铸件及机械产品制造、加工、销售,钢锭生产锻造,机械及零部件、金属制品购销;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铸造机械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题材要点 详细>>
  • .高端装备特钢材料和新能源风电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
  • .金属制品业
  • .技术创新
  • .全产业链

数据来源:东方财富Choice数据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网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东方财富网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