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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科达: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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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科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现将2023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1 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 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 保荐机构已与深科达签订《保 2 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 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 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 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深 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科达的经营情况,对深科达开 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 2023年度,深科达在持续督导 4 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 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 情形 2023年度,深科达高级管理人 员秦超卖出可转债时触发短线 交易,违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 可转换公司债券时作出的承 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 诺;保荐机构已督促深科达董 5 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 事会收缴短线交易所获收益, 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 及时公告该事项并向投资者致 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歉,同时就相关法律法规进一 步向大股东、董监高宣讲;除 此之外,持续督导期间内,不 存在其他需要报告的违法违规 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 6 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 导深科达及其董事、监事、高 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 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 承诺 保荐机构督促深科达依照相关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 规定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制 7 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 度,并严格执行,督导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行为 规范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 保荐机构对深科达的内控制度 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 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 8 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 核查,深科达的内控制度符合 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 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 则等 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 保荐机构督促深科达严格执行 9 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 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 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 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 保荐机构对深科达的信息披露 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 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 10 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 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 况 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 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023年度,深圳证监局对深科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达进行了现场检查,并采取了 11 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 “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保 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 荐机构已督促公司及时公告相 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关情况,积极采取整改措施,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 2023年度,深科达及控股股东、 12 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 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的情况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 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 2023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 13 重大事项或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 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 所报告的情况 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 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 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 14 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2023年度,深科达未发生相关 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 情况 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 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 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15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 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保荐人对上市公司的 相关工作计划,并已开展定期 定期现场检查每年不应少于一次,负责该项目的两名保 现场检查,负责该项目的保荐 荐代表人至少应当有一人参加现场检查 代表人参加了现场检查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 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5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 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 16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金占用;(三)可能存在 2023年度,深科达不存在需要 重大违规担保;(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公司利益;(五) 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六)本所或者保 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事项 2023年12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对公司下达了《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书》”),认为公司在募集资金专户设立程序、财务会计核算、股东大会及董事会运作、公司章程部分内容编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关联方登记、2023年半年报应收账款披露等方面存在不规范的情形。 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及时公告该事项,并督促公司对《决定书》中涉及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和积极整改。同时,保荐机构还督促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深入学习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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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 最热 最早
2024-05-11 08:07:55 来自 江苏
周一抄底[买入][买入][买入]
置顶 删除 举报 评论 1
2024-05-11 00:59:11 来自 浙江
重大利空,下周跌停
置顶 删除 举报 评论 点赞
深科达 688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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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黄奕奋7.66%
  • 4深圳市深科达投资有限公司5.39%
  • 5张新明3.55%
  • 6刘骏1.17%
  • 7许凯强1.02%
  • 8谢文冲0.98%
  • 9苏州杰乐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0.87%
  • 10王理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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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经营项目是:智能信息终端嵌入式软件及系统整体解决方案、自动化制造工艺系统研发及系统集成、客户关系管理软件、数控编程软件、应用软件及工控软件的研发、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机器视觉产品、智能贴合机器终端产品、智能邦定机器终端产品等智能装备和关键配套零部件的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电子半导体工业自动化设备、触摸屏及液晶显示器生产专业设备及其他自动化非标设备、设施、工装夹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直线机器人产品、相关零部件及其运动控制软件、驱动的研发、生产、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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