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微半导(688380)公告正文
中微半导: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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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688380 证券简称:中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4-042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0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三路 91 号前海金融中心 T1 栋 21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23
普通股股东人数 22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58,085,29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58,085,29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64.7060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4.706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257,852,658 99.9098 192,726 0.0746 39,906 0.0156
2、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257,883,478 99.9218 145,045 0.0562 56,767 0.0220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257,895,616 99.9265 128,871 0.0499 60,803 0.0236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1 关于使用部分 1,710,476 88.0278 192,726 9.9184 39,906 2.0538
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2 关于续聘公司 1,741,296 89.6139 145,045 7.4645 56,767 2.9216
2024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3 关于修订《中 1,753,434 90.2386 128,871 6.6322 60,803 3.1292
微半导体(深
圳)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2、3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议案 1、2 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票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议案 3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萍、彭路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6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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