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相微(688593)公告正文
新相微: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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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年03月19日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相微
股票代码:688593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西六街六号 A 区
联系电话:010-84545438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5 年 3 月 18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相微”、“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新相微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
第一节 释义......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1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1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电 指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控
北京国管 指 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国资委 指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燕东微 指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电控产投 指 北京电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新相微 指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电控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燕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东微及电控产投所持新相微合计6.63%的股
权的行为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电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北京电子控
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
《股份转让协议》 指 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北京燕东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
让协议》
准则15号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报告书 指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劲松
注册资本 313,921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西六街六号 A 区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633647998H
授权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通信类、广播电视视听
类、计算机和外部设备及应用类、电子基础原材料和元
器件类、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类、电子测量仪器仪表
类、机械电器设备类、交通电子类产品及电子行业以外
经营范围 行业产品的投资及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出租、销售
商品房;物业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成立时间 1997-04-08
营业期限 1997-04-08 至无固定期限
股东名称 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西六街六号 A 区
联系电话 010-84545438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北京国管直接持有北京电控 100%股权,为北京电控的控股股东;北京市国资委通过北京国管间接持有北京电控 100%股权,为北京电控的实际控制人。北京电控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00%
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家或地区的居留
权
张劲松 董事长 中国 中国 否
李前 董事、总经理 中国 中国 否
郝妮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孙钢宏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李振明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周重揆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林菁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北京电控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序号 股票代码 证券简称 拥有权益比例
1 000725.SZ/200725.SZ 京东方 A/京东方 B 17.38%
2 002371.SZ 北方华创 42.73%
3 300323.SZ 华灿光电 26.43%
4 600658.SH 电子城 48.30%
5 688172.SH 燕东微 51.03%
6 0710.HK 京东方精电 53.02%
7 VU.PA VUSION GROUP 32.1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北京电控为落实自身战略发展规划,经友好协商,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受让燕东微及电控产投所持新相微全部股权。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北京电控不存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计划或安排。如果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北京电控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批准程序。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直接持有新相微股票 26,068,680 股,占
新相微总股本的 5.67%。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 56,541,164 股, 占新相微总股本的 12.30%,详细情况如下: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持股数 持股比例
(股) (%) (股) (%)
合计持有股 26,068,680 5.67 56,541,164 12.30
北京电控 份
其中:无限 26,068,680 5.67 56,541,164 12.30
售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 28,812,600 6.27 0 0
燕东微 份
其中:无限 28,812,600 6.27 0 0
售条件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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