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财富网 > 数据中心 > 公告大全 > 东威科技 > 东威科技-公告正文
东威科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年03月24日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公司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2、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门对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3、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 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4、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1、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5-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核 业绩考核指标 年度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2025 1、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2、以 2024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第二个归属期 2026 1、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2、以 2024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第三个归属期 2027 1、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0%; 2、以 2024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0%。 注:1、上述“净利润”是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本计 划有效期内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所计提的全部股份支付费用,下同。 2、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为依据,下同。 如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含当日) 前授予,则其考核年度及目标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保持一致。如本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具体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 对应考核 业绩考核指标 年度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2026 1、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2、以 2024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第二个归属期 2027 1、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0%; 2、以 2024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0%。 本激励计划以上述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若考核结果达到要 求,则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若考核结果未达到相关要求,则公司层面归 属比例为 0%。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在考核年度内对激励对象个人进行绩效考核,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个人层面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0% 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考核年度为 2025-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含当日)前授予,则其考核年度为 2025-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如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其考核年度为 2026-2027 年两个会计年度。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均为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八、考核结果管理 1、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 60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考核结果后 5 日内与人 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2、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绩效考核记录保存 10 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录,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销毁。 九、附则 1、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2、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本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2 日
郑重声明: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网友评论
还可输入
清除
提交评论
郑重声明: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 《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全部评论
最新 最热 最早
加载更多
查看全部评论
东威科技 688700
- ---
  • 市盈率-
  • 总市值-
  • 流通值-
东威科技资金流向
更多>>
当日资金流向
历史资金流向
东威科技特色数据
更多>>
东威科技财务数据
更多>>
东威科技股东研究
更多>>
十大流通股东 数据日期:2024-09-30
  • 名次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 1刘建波30.69%
  • 2肖治国4.39%
  • 3昆山方方圆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4.17%
  • 4李阳照3.44%
  • 5聂小建2.58%
  • 6危勇军2.52%
  • 7谢玉龙2.19%
  • 8江泽军1.61%
  • 9石国伟1.30%
  • 10昆山家悦家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25%
东威科技核心题材
更多>>
所属板块 详细>>
经营范围 详细>>

机械设备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及相关设备维修;电镀设备、自动化生产设备的生产及销售;自动化控制设备嵌入式软件的开发、销售与售后服务;机械设备安装、维修;设备零配件及耗材销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前述经营项目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限制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题材要点 详细>>
  • .高端精密电镀设备及其配套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
  • .PCB电镀设备制造业
  • .技术及研发优势
  • .研发团队优势

数据来源:东方财富Choice数据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网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东方财富网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