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汇科
(831167)
公告正文
鑫汇科: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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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年01月24日
证券代码:8311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公告编号:2025-001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 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上市公司: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大道 380 号尚智科技园 1 栋 A 座 21 层
股票简称:鑫汇科
股票代码:831167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勇涛
住所和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 31 号 501 房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5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情况......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9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0
第八节 备查文件及地点......11
一、 备查文件......11
二、 备查地点......11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2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载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鑫 指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汇科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张勇涛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 指 张勇帆
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
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最高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 6.1160%。信息义务披露人与其一致行动人于 2024 年
本次权益变动 指 10 月 8 日至 2025 年 1 月 24 日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
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共 5578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 1.1160%,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一致行动人合
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下降到 5.0000%。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交所 指 北京证券交易所
尾差 指 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
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张勇涛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40111************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通讯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通讯方式 ******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情况以及证券市场整体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进一步增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持有的股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一致行动人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至 2025 年 1 月 24 日通过大
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557,8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160%,具
体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 减持时间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股份种类 股份性质
方式 (股) (%)
张勇帆 大宗 2024 年 10 月 8 日 260,000 0.5202% 普通股 无限售条件
交易
2024 年 12 月 31 日 159 0.0003%
2025 年 1 月 2 日 21296 0.0426%
2025 年 1 月 3 日 71836 0.1437%
2025 年 1 月 6 日 67886 0.1358%
2025 年 1 月 7 日 30000 0.0600%
2025 年 1 月 9 日 40000 0.0800%
2025 年 1 月 14 日 6626 0.0133%
张勇涛 集中 普通股 无限售条件
竞价 2025 年 1 月 15 日 10000 0.0200%
2025 年 1 月 16 日 10000 0.0200%
2025 年 1 月 21 日 636 0.0013%
2025 年 1 月 24 日 39364 0.0788%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056,95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6.1160%;
本次权益变动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 2,499,14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0000%。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的情况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情况
股东姓名 股东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持有股份 2,776,806 5.5555% 2,479,003 4.9597%
张勇涛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694,201 1.3889% 396,398 0.7931%
持有股份 280,144 0.5605% 20,144 0.0403%
张勇帆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280,144 0.5605% 20,144 0.0403%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合计持有股份 3,056,950 6.1160% 2,499,147 5.0000%
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中:无限售条
合计 件股份 974,345 1.9494% 416,542 0.833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被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鑫汇科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鑫汇科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八节 备查文件及地点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股票交易记录。
二、备查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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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所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大道 380
上市公司名称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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