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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博液压: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下载附件
公告日期:2025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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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71245 证券简称:威博液压 公告编号:2025-037 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 请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8 日 14: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5 年 4 月 7 日 15:00—2025 年 4 月 8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1245 威博液压 2025 年 3 月 31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 2024 年董事会工作情况。 审议《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监事会对 2024 年度工作进行总结,编制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关于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张雷先生、姚建国先生、陆杰先生对 2024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情况进行了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雷)》(公告编号:2025-015)、《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姚建国)》(公告编号:2025-016)、《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陆杰)》(公告编号:2025-017)。 审议《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3 月 1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8)、《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9)。 审议《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49,800,000 股,根据扣除回购专户 105,000 股后的 49,695,000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 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7,454,250 元。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3 月 1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编号:2025-020)。 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依据 2024 年生产经营情况以及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 2024 年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审议《关于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 2024 年财务报表数据的基础上,并结合对 2025 年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的预测,编制了《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了更好的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和经营过程中的作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审议《关于 202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为了更好的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和经营过程中的作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审议《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募集资金的监管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215Z0153 号),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上披露的《2024 年底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9)、《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5-030)、《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5-031)。 审议《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拟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作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审议《关于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因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决定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05,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的议案》 1、会议内容:为具体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北京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有关回购注销业务; (2)授权董事会根据需要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 律师、证券 公司等中介机构; (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 (4)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审议《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十二)、(十三)、(十四);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五)、(十二)、(十三);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八)、(十二)、(十三);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一)登记方式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第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第二、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由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第三、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第四、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 网络投票登记: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定办理身份认 证。 (二)登记时间:2025 年 4 月 8 日 13:30 (三)登记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董兰波 0517-83576208 (二)会议费用: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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