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财富网 > 数据中心 > 公告大全 > 牧原股份 > 牧原股份-公告正文
牧原股份:关于牧原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1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牧原转债” 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回售价格:100.41元人民币/张(含息、税) 2、回售期: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 3、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4年12月31日 4、回售款划拨日:2025年1月2日 5、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5年1月3日 6、回售期内“牧原转债”停止转股 7、“牧原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牧原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上述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牧原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现将“牧原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情况概述 1、回售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牧原转债”附加回售条款: 若证监会、交易所的规定认定为是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被证监会、交易 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利。在上述情形下,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在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导致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牧原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上述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附加回售条款的约定,“牧原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3、回售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附加回售条款的约定,本次回售价格为“牧原转债”票面金额加当期应计利息。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B为100元/张, i为1.20%(“牧原转债”第四个计息期年度,即2024年8月16日至2025年8月15日的票面利率); t为126天(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12月20日,算头不算尾)。 计算可得:IA=100×1.20%×126/365≈0.41元/张(含税) 由上可得“牧原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100.41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牧原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100.328元/张;对于持有“牧原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100.41元/张;对于持有“牧原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应自行缴纳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100.41元/张。 “牧原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牧原转债”。“牧原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1、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有关回售公告至少发布三次。其中,在回售实施前、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至少发布一次,在回售实施期间至少发布一次,余下一次回售公告的发布时间视需要而定。公司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 2、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在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3、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牧原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2024年12月31日,回售款划拨日为2025年1月2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2025年1月3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和转股 “牧原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持有人发出交易、转托管、转股、回售等两项或以上报盘申请的,按以下顺序处理申请:交易、回售、转股、转托管。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6日
郑重声明: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还可输入
清除
提交评论
郑重声明: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 《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全部评论
最新 最热 最早
2024-12-25 21:24:24 来自 黑龙江
下跌趋势已经确立
置顶 删除 举报 评论 点赞
W命由我不由天Y88125 : 今天截止,今天才公告,真郁闷
2024-12-26 12:55:00 来自 湖南
删除 举报 评论 点赞
2024-12-25 21:01:42 来自 四川
拉基股
置顶 删除 举报 评论 点赞
2024-12-25 19:53:25 来自 广东
没人转的,价格太高了
置顶 删除 举报 评论 1
牧原股份 002714
- ---
  • 市盈率-
  • 总市值-
  • 流通值-
牧原股份资金流向
更多>>
当日资金流向
历史资金流向
牧原股份特色数据
更多>>
牧原股份财务数据
更多>>
牧原股份股东研究
更多>>
十大流通股东 数据日期:2024-12-31
  • 名次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 1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1.92%
  • 2秦英林13.69%
  • 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4.13%
  • 4孙惠刚2.25%
  • 5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74%
  • 6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1.48%
  • 7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24%
  • 8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97%
  • 9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0.85%
  • 1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0.63%
牧原股份核心题材
更多>>
所属板块 详细>>
经营范围 详细>>

许可项目:牲畜饲养;种畜禽生产;种畜禽经营;供港澳活畜禽经营;饲料生产;牲畜屠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动物无害化处理。一般项目:粮食收购;谷物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牲畜销售;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上述经营范围的具体表述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题材要点 详细>>
  • .生猪养殖与销售
  • .生猪养殖业
  • .食品安全优势
  • .疫病防控优势

数据来源:东方财富Choice数据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网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东方财富网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