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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汉技术:关于为下属全资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年03月13日
证券代码:300011 证券简称:鼎汉技术 公告编号:2025-09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全资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03 月 29 日及2024 年04 月 23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23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 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 2024 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20,000 万元人民 币(或等值外币)。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 之日起至审议 2025 年度对外提供担保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04 月 0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3)。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的下属全资公司北京鼎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汉检 测”、“债务人”)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以下简称“中行丰 台支行”、“债权人”)签订编号为 G16E257801 的《授信额度协议》,公司为 上述事项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担保金 本次担保前 本次担保后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债权人 签署日期 额 的担保金额 的担保金额 中行丰台 鼎汉技术 鼎汉检测 1,000 2025 年 03 月 11 日 2,994 3,994 支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 保事项的担保金额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北京鼎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 年 09 月 20 日 住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十八区 2 号楼 10 层(园区) 法定代表人 张雁冰 注册资本 3,500 万人民币 生产铁路设施检测设备、城市轨道交通设施检测设备(限外埠);数据处理(PUE 值在 1.4 以下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技术检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委托加工机械设备、电子产品; 经营范围 电脑动画设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软件开发。(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成都鼎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股权结构 成都鼎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100%股权。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会计信息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24 年 0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07,015,350.71 154,467,181.39 负债总额 148,023,423.82 90,824,069.29 其中:银行贷款 39,937,989.19 40,000,000.00 流动负债 148,023,423.82 90,824,069.29 净资产 58,991,926.89 63,643,112.10 主要财务数据 2024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3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61,476,927.57 64,463,648.21 利润总额 -4,646,910.74 -7,376,106.76 净利润 -4,651,185.21 -7,389,423.19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否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 (二)保证人: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主合同 本合同之主合同为: 债权人与债务人北京鼎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之间签署的编号为 G16E257801 的《授信额度协议》及依据该协议已经和将要签署的单项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 其中约定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 (四)主债权及其发生期间 除依法另行确定或约定发生期间外,在下列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 权,以及在本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 债权: 自本合同主合同所指《授信额度协议》生效之日至该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所 规定的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届满之日。 (五)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大写)。 2、在本合同主债权及其发生期间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 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 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 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六)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七)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提供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41,065.9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 31.25%;本次新增担保金额为 1,000万元,该笔担保事项下暂未发生债务,目前尚未占用担保额度;以上对外担保事项均已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除因合并范围内公司因业务需要需由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向该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外,公司及下属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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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 最热 最早
2025-03-12 21:37:59 来自 海南
老汉担保,天天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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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 21:09:05 来自 海南
公告通过明确财务风险可控、担保无逾期的信息,显著提升了公司信誉,属于利好
置顶 删除 举报 评论 点赞
2025-03-12 18:02:49 来自 山东
拉几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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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汉技术 3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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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流通股东 数据日期:2024-09-30
  • 名次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 1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1.42%
  • 2广州轨道交通产业投资发展基金(有限合伙)10.16%
  • 3顾庆伟3.66%
  • 4侯文奇1.92%
  • 5阮寿国1.67%
  • 6新余鼎汉电气科技有限公司1.35%
  • 7幸建平0.85%
  • 8周屹0.55%
  • 9张霞0.51%
  • 10杨洋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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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轨道交通信号智能电源产品、轨道交通电力操作电源、屏蔽门电源、车载辅助电源、不间断电源、屏蔽门系统、安全门系统;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销售轨道交通专用电源产品、轨道交通信号电源、屏蔽门系统、安全门系统、轨道交通设备及零部件、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专业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投资及资产管理;经济信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轨道交通信号、电力、通信专业计算机系统集成;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轨道交通技术服务;轨道交通技术咨询;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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