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最近访问数据:
更多
东方财富网 > 数据中心 > 公告大全 > 新雷能 > 新雷能-公告正文
新雷能:关于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300593 证券简称:新雷能 公告编号:2024-077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回购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3,000 万元且 不超过 6,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 25 元/股,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200,000 至2,400,000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期间,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回 购股份方案公告》。 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了 2023 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 542,498,469 股 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 2,792,000 股后的 539,706,46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00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分红金额=(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94853)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月 20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根据公司于 2023年 11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回购报告书》,自股权除权除息之日(2024 年 5 月 28 日)起,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由 25 元/股调整 24.90 元/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二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回购情况,具体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截至 2024 年 10 月 23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回购期间,公司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897,400 股,占公司当前股本的 0.53%,最高成交价为 1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9.41 元/股,成交金额为 40,976,331.78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回购方式以及回购期限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且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本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实施完毕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公告至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五、回购公司股份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事项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 2,897,400 股,占公司当前股本的 0.53%,全部存放于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截至 2024 年 10 月 23 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假设回 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增减变动 本次回购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92,234,968 17.00% 2,897,400 95,132,368 17.54% 无限售条件股份 450,263,501 83.00% -2,897,400 447,366,101 82.46% 总股本 542,498,469 100.00% 0 542,498,469 100.00% 注:1.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2.合计值与专项值之和不一致,是四舍五入所致。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 质押和出借。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安排,并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未在本次回购实施完毕之日起 3 年内将已回购股份用于上述用途,将在期限届满前注销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 八、备查文件 1、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郑重声明: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网友评论
还可输入
清除
提交评论
郑重声明: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 《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全部评论
最新 最热 最早
加载更多
查看全部评论
新雷能 300593
- ---
  • 市盈率-
  • 总市值-
  • 流通值-
新雷能资金流向
更多>>
当日资金流向
历史资金流向
新雷能特色数据
更多>>
新雷能财务数据
更多>>
新雷能股东研究
更多>>
十大流通股东 数据日期:2024-09-30
  • 名次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 1王彬5.83%
  • 2郑罡4.73%
  •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军工安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45%
  • 4王红昕2.75%
  • 5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26%
  • 6白文2.25%
  • 7上海联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4%
  • 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
  • 9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44%
  • 1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国防军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39%
新雷能核心题材
更多>>
所属板块 详细>>
经营范围 详细>>

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高铁设备、配件销售;铁路机车车辆配件销售;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设计;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软件开发;其他电子器件制造;通讯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节能管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动机制造;电机制造;伺服控制机构制造;伺服控制机构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机电耦合系统研发;电工器材制造;电工器材销售;电力测功电机销售;电力测功电机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检验检测服务;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能源汽车可变电压控制器;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题材要点 详细>>
  • .集成电路(IC)类产品、模块电源、定制电源、大功率电源及供配电电源系统
  • .电源行业
  • .技术创新和技术平台优势
  • .多品类和国产化替代优势

数据来源:东方财富Choice数据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网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东方财富网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