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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捷精工: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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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072 证券简称:中捷精工 公告编码:2024-069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章炎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章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章炎 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定于 2024年10 月 31 日召开的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及声明 (一)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章炎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章炎先生,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于 2018 年参加中国证券业协会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现任无锡梁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部门经理以及副总经理,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本次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声明 本人章炎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公开征集股东表决权而制作并签署本公告。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表决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征集人承诺不存在《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表决权的情形,并在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将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本次征集表决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 征集人本次征集表决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公告,本公告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072 法定代表人:魏忠 董事会秘书:张叶飞 注册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东港路 8 号 邮政编码:214199 联系电话:0510-88351766 联系传真:0510-88769937 电子邮箱:jszj@wuxizhongjie.com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股东征集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审议的《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三项议案的表决权。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请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0)。 三、征集主张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投了同意票。 四、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表决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0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表决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管理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表决权由公司证券管理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为: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公司签收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东港路 8 号三楼证券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 (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 书”字样) 收件人: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14199 联系电话:0510-88351766 联系传真:0510-88769937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表决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但其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征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自主行使表决权的,视为已撤销表决权授权委托,表决结果以该股东提交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为准;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九)由于征集表决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章炎 2024 年 10 月 10 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表决权制作并公告的《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全文、《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表决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表决权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章炎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表决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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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次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 1无锡普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76%
  • 2魏鹤良9.44%
  • 3魏忠9.07%
  • 4无锡东明天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88%
  • 5无锡宝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48%
  • 6无锡市玄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81%
  • 7张丽华0.92%
  • 8李莉0.49%
  • 9林进中0.45%
  • 10高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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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震器、金属骨架、五金、新型橡胶材料及其制品的技术开发;机电产品、汽车配件、普通机械及配件的制造、加工;表面处理;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合同能源管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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