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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利科技: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股票上市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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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5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暨股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174,8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1,174,8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12 月 9 日。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履行的程序 1、2021 年 9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元利 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9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元利 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3、2021 年 9 月 27 日至 2021 年 10 月 7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和职务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 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10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1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 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对外披露了《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12 月 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3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激励数量进行调整;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 2021 年 12 月 2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156 名激 励对象授予 267.3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21.09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公司业绩指标及全部激励对象考核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56 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本次共解除限售 1,710,720 股限制性股票。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3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 1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拟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4,400 股进行回购,并根据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3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 1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拟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720 股进行回购,并根据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3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已届满,公司业绩指标及全部激励对象考核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54 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本次共解除限售 1,272,480 股限制性股票。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4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 2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拟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97,680 股进行回购,并根据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11、2024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已届满,公司业绩指标及全部激励对象考核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52 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本次共解除限售 1,174,800 股限制性股票。关联董事对该议案 回避表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意见。 (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元/股) 授予股票数量(股) 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2021 年 12 月 2 日 21.09 2,673,000 156 人 注 1:2022 年 5 月,公司实施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每股转增股份 0.6 股,授予股票数量 相应增至 4,276,800 股。 注 2: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应在本次激励计 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授出,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因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经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已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已经失效。 二、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说明 (一)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完成授予登记,本次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届满。 (二)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达成情况如下: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条件的达成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 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1、最近 12 个月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 件 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 2021 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3.60 亿元;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首次(预留)授予第三 2021 年至 2023 年度累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2 年年度审计报告, 个解除限售期 计 净 利 润 不 低 于 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90,000.00 万元。 净利润为 4.69 亿元;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3 年年 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50 亿元。2021 年 至 2023 年度累计净利润为 10.79 亿元,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 个人层面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元利化学集团 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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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01:06:54 来自 陕西
21.09有点尴尬呀,完成了3年业绩目标,给高管21.09价格买公司股票。目前价格18.95。你说他们内心多尬多尬。公司是好公司,盘子小,绩优。最近连续小阳春,大阳春该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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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毅力的清心霜19 : 10股送6股了,算上三年利息,成本价16样子了
2024-12-04 06:35:09 来自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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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利科技 60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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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刘修华58.03%
  • 2重庆同利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64%
  • 3王俊玉1.44%
  • 4上海玖鹏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玖鹏新享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10%
  • 5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00%
  • 6青岛聚金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87%
  • 7刘玉江0.52%
  • 8谭立文0.50%
  • 9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行业景气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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