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友钴业(603799)公告正文
华友钴业:中信证券关于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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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年03月11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或“保荐人”)作为浙江华
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钴业”、“发行人” 或“公司”)的保荐人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华友钴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9 号)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公开发行了 76,0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00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 7,600,000,000.00 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 7,553,839,622.6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2]72 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公开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3月5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 累计投入募集资 投资进度③=
号 投资项目 资金① 金② ②/①
1 年产 5 万吨高镍型动力电池 630,785.00 289,000.00 246,118.43 85.16%
序 募集资金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 累计投入募集资 投资进度③=
号 投资项目 资金① 金② ②/①
三元正极材料、10 万吨三元
前驱体材料一体化项目
2 年产 5 万吨(镍金属量)电 144,072.00 注2 114,681.31 106,195.03 92.60%
池级硫酸镍项目注1
3 粗制氢氧化镍钴原料制备高 155,848.07 56,318.69 30,213.53 53.65%
纯电镍建设项目注3
4 年产 5 万吨高性能动力电池 142,771.00 100,000.00 100,055.20 注4 100.06%
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100.00%
合计 1,273,476.07 760,000.00 682,582.19 89.81%
注 1:2023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募投项目“年产 5 万吨高镍型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10 万吨三元前驱体材料一体化项目”中投入三元正极材料子项的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年产 5 万吨(镍金属量)电池级硫酸镍项目”、“年处理 15,000 吨电池绿色高值化综合循环建设项目”以及“年处理 12,000 吨电池黑
粉高值化绿色循环利用项目”。本议案已经 2023 年 9 月 27 召开的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注 2:该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 20,010.00 万美元,以人民币与美元汇率 7.2:1 进行计划总投资
额测算;
注 3:2024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年处理 15,000 吨电池绿色高值化综合循环建设项目”、“年处理 12,000 吨电池黑粉高值化绿色循环利用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粗制氢氧化镍钴原料制备高纯电镍建设项目”。本
议案已经 2024 年 11 月 7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注 4:累计投入募集资金大于拟投入募集资金,系将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投入所致。
截至 2025 年 3 月 5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合计 682,582.19 万元,尚余募
集资金 76,980.35 万元。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人民币 16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该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尚未归还。
(二)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8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股东利益最大化,减少公司财务支出,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将有部分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情况,公司董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决定拟使用不超过 5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本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项目进度要求提前归还募集资金。
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为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用流动资金,不会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将及时归还借出的募集资金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该使用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支出,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5,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就《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作为华友钴业的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孟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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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0 22:37:52
来自 广东
明天五个点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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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扬州鹤得雨秋
2025-03-10 22:34:23
来自 江苏
是利好吗?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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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海钟馗
2025-03-10 22:25:17
来自 辽宁
还差一个涨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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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率的西门欣儿
:
这票很难涨停的
2025-03-10 22:36:01
来自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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赚不够的咖啡豆
2025-03-10 21:40:14
来自 浙江
华友摊牌了,华子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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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山土
2025-03-10 20:09:42
来自 湖北
国博电子,国基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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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流通股东
数据日期: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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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5.44%
- 2陈雪华6.52%
- 3杭州佑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44%
- 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3.95%
- 5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48%
- 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1.02%
- 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70%
- 8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0.65%
- 9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中证新能源汽车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0.64%
- 10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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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生产、销售:钴、镍、铜氧化物,钴、镍、铜盐类,钴、镍、铜金属及制品,钴粉,镍粉,铜粉,氢氧化钴,钴酸锂,氯化铵;金属矿产品和粗制品进口及进口佣金代理;生产设备进口及进口佣金代理。(上述涉及配额、许可证及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对外承包工程业务(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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