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5-010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被担保方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锁药房”)为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金额 6,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为连锁药房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56,213.26 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均系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涉及集团外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简介
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署《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连锁药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在合同项下为连锁药房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为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6,000 万元(大写:陆仟万元整)和担保责任期间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等。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
案》,决定:
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70 亿元人
民币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其中:(1)不超过 45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及
对应的融资业务用于日常经营周转;(2)含已使用的原专项并购授信额度在内,
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的专项并购授信额度及对应的融资业务用于并购项目相关
支付。授信额度及对应的融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贷
款、并购贷款、开立信用证、福费廷、开具银行票据及票据贴现等业务;
集团内公司(包括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及公司实际控
制人,同意为上述授信额度及对应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70 亿元。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 39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额度在股东大会已决策授权担保的范围内。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披露的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的公告》及于 2024 年 5 月 18 日披露的《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名 称: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旗营街 10 号-1
法定代表人:蓝波
注册资本:38,000 万元
成立日期:1999 年 01 月 20 日
经营范围:药品零售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日期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3年度/2023年12月
31 日(经审计) 252,366.94 136,764.52 115,602.42 533,730.84 16,913.55
2024 年 1-9 月/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65,592.24 146,481.98 119,110.26 399,365.68 3,507.84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同 《保证合同》
债权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
债务人 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
保证人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本保证合同项下主合同为债权债务人签署的具体合同,有多个主
合同的指全部主合同。
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
保证期间 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
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
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担保金额 6,000 万元
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
保证范围 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
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
其它费用。
除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外,公司实际控制人蓝波、舒畅与交
通银行签署《保证合同》,约定为连锁药房的上述担保额度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经营发展和融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
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提升子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
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
与管理,整体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业务及其担保额度是结合发展计划,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而做出的。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不涉及集团外担保,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本次申请对集团内企业的担保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外担保均系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涉及集团外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158,507.40 万元,占公司 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 55.4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