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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投智能(300188)机构调研数据
    国投智能调研详情
    调研日期:2025-03-16
    接待基本资料
    公告日期2025-03-16上市公司接待人员国投集团特级专家、国投智能人工智能研究院院长 赵建强,国投智能董事会秘书 高碧梅
    接待时间起始2025-03-16接待时间截止2025-03-16
    接待方式其他接待地点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12号国投智能大厦

    接待详细对象
    序号 接待对象 接待对象类型 机构相关人员
    1 富国基金 基金管理公司 李世伟,李娜
    2 长城基金 基金管理公司 李金洪
    3 长江证券 证券公司 田志
    4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 寿险公司 马志强
    5 博时基金 基金管理公司 谢泽林
    6 长信基金 基金管理公司 黄向南
    7 新华基金 基金管理公司 赵强,刘海彬
    8 光大保德信基金 基金管理公司 林晓枫,安鹏
    9 工银瑞信基金 基金管理公司 谷衡
    10 汇添富基金 基金管理公司 徐佳萍,钱诗翔
    11 泰康人寿保险 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郑昊
    12 鹏华基金 基金管理公司 杨飞,李梦雪
    13 华泰资产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秦伟
    14 创富兆业金融 其它 吴赟宇
    15 汇华理财 其它金融公司 高扬
    16 创金合信基金 基金管理公司 李晗,王先伟
    17 玖鹏资管 其它 陈虹宇,周胤杰
    18 肇万资产 资产管理公司 陈治任,崔磊
    19 明世伙伴私募基金 基金管理公司 孙勇
    20 华泰柏瑞基金 基金管理公司 林浩祥,陈碧野
    21 东方红资管 其它 蒋蛟龙
    22 弘洛私募证券基金 - 杨佳春,刘振宇
    23 民生证券 证券公司 杨立天
    24 中再资管 其它 方钰涵
    25 兴业基金 基金管理公司 廖欢欢
    26 交银保险资产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曹锐钢
    27 兴证全球基金 基金管理公司 张浩然
    28 西部利得基金 基金管理公司 侯文生
    29 泰信基金 基金管理公司 吴秉韬
    30 招商信诺人寿保险 寿险公司 刘延波
    31 盘京投资 投资公司 崔同魁
    32 翀云投资 投资公司 王小明
    33 季胜投资 投资公司 刘青林
    34 海通证券 证券公司 杨林,魏宗,方孟辰
    35 混沌投资 投资公司 黎晓楠
    36 志开投资 投资公司 周彬
    37 中达投资 投资公司 王勇
    38 赋格投资 投资公司 孙鑫
    39 诚旸投资 投资公司 王鸿灏
    40 彤源投资 投资公司 薛凌云
    41 青云 - 杨文
    42 青骊 - 范彬泰
    43 峰岚 - 蔡荣转
    44 东北证券 证券公司 马宗恺
    45 东财证券 证券公司 罗云扬
    46 财通证券 证券公司 李真,杨烨
    47 中信资管 资产管理公司 林峰
    48 平安资管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张良

    主要内容资料

    1.请解读一下《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的含义和落地情况。

    答:感谢您的提问。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发展,为生成合成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信息提供了便利工具,海量信息得以快速生成合成并在网络平台传播,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生成合成技术滥用、虚假信息传播扩散加剧等问题,引发社会各界的关注关切。《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以下简称《标识办法》)聚焦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关键点,与《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一脉相承,是这些规范性文件中进一步细化标识的具体实施规范。《标识办法》重点解决“哪些是生成的”“谁生成的”“从哪里生成的”等问题,推动由生成到传播各环节的全流程安全管理,力争打造可信赖的人工智能技术。通过清晰的定义标识,明确相关服务主体的标识责任义务,规范内容制作、传播各环节标识行为,提醒用户辨别虚假信息,以合理成本提高安全性,促进人工智能在文本对话、内容制作、辅助设计等各应用场景加快落地,同时减轻人工智能生成合成技术滥用危害,防范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制作传播虚假信息等风险行为,推动人工智能健康有序发展。与《标识办法》同时发布的是强制性国家标准《网络安全技术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方法》,让办法执行具有可操作性,具象化,能更好地指导相关主体规范开展标识活动。《标识办法》将于2025年9月1日正式实施。

    2.《标识办法》提出“显式+隐式”双标识机制,如何解读其对“真实性验证”和“责任溯源”的底层逻辑?

    答:感谢您的提问。显式标识主要是面向公众,提醒公众辨别虚假信息;隐式标识是面向服务提供商、传播平台、制作者和监管者。通过双标识机制,有效规范生成合成内容的传播范围,保护公众的知情权,也对平台主体、服务提供者、制作者进行约束,确保传播内容的责任溯源。

    3.请问国投智能的标识办法是类似数字水印的方案吗?如果是,是更倾向于生成端还是传播端?

    答:感谢您的提问。国投智能的标识方法遵照强制性国家标准《网络安全技术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方法》要求,使用数字水印的方案。国投智能在提供相关生成合成服务时,提供生成端的标识能力。国投智能在提供传播内容真实性鉴别时,例如在使用国投智能的慧眼鉴真视频图像工作站、美亚鉴真小程序时,有传播端的标识能力。

    4.请介绍一下,文本、图片、音频、视频之外,元宇宙虚拟场景、3D建模等新兴技术如何适用《标识办法》?用户二次编辑AI生成内容是否需重新标识?

    答:感谢您的提问。《标识办法》第三条规定,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是指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生成、合成的文本、图片、音频、视频、虚拟场景等信息。相对征求意见稿,在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的定义中专门增加了虚拟场景。因此,元宇宙虚拟场景、3D建模等适用本办法。

    从《标识办法》中看,用户二次编辑AI生成内容时,如果使用AI合成生成工具编辑,仍然需要标识,如果是手工编辑修改AI生成内容,不需要标识,但是需要保留原AI生成内容的标识,不破坏原标识信息。《标识办法》第十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恶意删除、篡改、伪造、隐匿本办法规定的生成合成内容标识,不得为他人实施上述恶意行为提供工具或者服务,不得通过不正当标识手段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5.请问如何界定不同行业的标识需求差异?是否会因为标识需求的高低决定最终产品的定价?

    答:感谢您的提问。标识没有区分不同行业,《标识办法》在制定时,考虑人工智能技术发展需要,针对在文本内容中添加隐式标识,在多媒体文件中添加数字水印,仍是技术难点或可能增加企业成本,不作强制要求。为降低平台企业标识成本,提升落地实施的可操作、可执行性,创新提出文本符号标识、音频节奏标识、文件元数据标识等低成本实施的可行方法。

    6.《标识办法》正式发布稿的第五条较征求意见稿,删除了“版权”的信息,是基于什么考虑?

    答:感谢您的提问。AI生成的内容,版权信息难以界定,故未在标识办法中做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