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化微(603078)公告正文
江化微: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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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年03月22日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北京德皓国际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成立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与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行政
监管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期间有 33 名从业人员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26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行政处罚 1 次(除
2 次行政监管措施,其余均不在我所执业期间)。
(四)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在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
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均由权益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也由资深审计服务注册会计师担任。
北京德皓国际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二)审计工作方案及其实施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存货、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开发支出等。北京德皓国际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三)审计质量管理机制
北京德皓国际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完善的审计质量管理体系,从业务承接、项目咨询、意见分歧解决、项目质量复核、项目质量检查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等方面,采取了有效的政策和程序,确保了审计质量具体如下:
1、项目咨询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北京德皓国际制定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
4、项目质量检查
北京德皓国际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北京德皓国际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北京德皓国际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北京德皓国际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北京德皓国际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北京德皓国际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0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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